德牧繁育证怎么办理?
申请开展犬类育种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有与其开展的犬类育种活动相适应的资金、设备和场地,具备完善的防疫设施; (二)有取得兽医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技术管理工作;
(三)具有健全的育种工作制度和流程。 单位申请的繁育许可证需要提供下列材料: (一)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; (二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如为个体工商户的,还应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;
(三)种公犬和母犬的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)及照片; (四)引种的许可证复印件和检疫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
(五)设施设备清单和技术人员名册。
申请个人养犬的,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,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; (二)有固定住所,且能够保证所养犬只的正常生活所需的经费; (三)在住所地有固定工作场所。 申请人申请养犬个人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:
(一)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
(二)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;
(三)住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,自有住房的应有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等;
(四)犬只近3日内血清学检测报告和健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;
(五)犬笼、犬舍和消毒设施平面图,以及主要技术岗位人员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学历、职业资格、联系方式等情况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