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林市哪有狗狗安乐死?
看了这个题目,心里很不开心。为什么会给我的名字加上这样的定语呢? 很遗憾,在我国,动物没有权利,也不能成为民事主体或司法主体,所以不能给它们“上户口”(指办理身份证);当然也就办不了“死亡证明书”了。
虽然我从事兽医工作,但平时接触的都是健康或者接近健康的犬只,极少接触临终犬、病患犬和病故犬,所以对这个问题了解不深,难以给出切合实际的方案。 但既然题主提到了,就说说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吧! 我觉得人离世有两种形式,一种是大体上是健健康康的,但由于年龄/体力等种种原因导致身体某些功能逐渐衰退,最终失去生机,这样离世是一种“安然离去”;另一种是身患重症,经过救治无果后,不幸病故,这样离世是一种“痛失所爱”。 那么同理,犬也有这两种形式离开我们,一种是自然老死的(像猫咪一样,进老年期后开始退休生活,慢慢吃慢慢玩慢慢睡,最后突然某天不见了,我们去找的时候发现它已经“安然离去”);还有一种是患重病离去的,比如肿瘤、心脏病等等,这种患病期间一般都比较痛苦,如果是疼痛导致的死亡,那也算是“痛失所爱”了。
目前,对于宠物来说,能做的安乐死只有注射药物麻醉后,断气。但这种安乐死不是绝对的,有时候注射药物后,动物会挣扎,可能会造成一些创伤性损伤;而且不是所有动物都会配合,如果强行注射,可能导致药物中毒而亡。
那么,是否考虑让动物自行结束生命呢?其实很多小动物很聪明的,尤其是经过训练的导盲犬、助听犬,它们的智商相当于人类3岁小孩,有时甚至能完成一些高难度动作,比如翻跟头、打滚儿、跳火圈……
如果允许动物自己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相信大多数小狗会自己寻找到“安乐的死法”,比如从高处摔下来,一头撞在什么物体上,然后瞬间死亡,这是一种“主动的选择”,和“被迫”接受人类“帮死”的意义完全不同,对于动物而言,或许是一种更好的选择。